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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和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
【 最新通告 】 发布于 : 2023-11-08

各小班:

根据《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》文件精神和学校相关通知要求,结合我院实际,学院成立书记为组长、副书记及各年级辅导员为成员的评审小组,规范评审流程,严格评审纪律,确保评审过程公平公正。现将2024届省级优秀毕业生和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

在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(本科)

二、评选名额

1.校级优秀毕业生:在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人数10%

2.省级优秀毕业生:在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人数4%

省级优秀毕业生由我院在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择优推荐候选人。

三、评选条件

1.始终坚持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理想信念坚定,在政治上、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;

2.具有正确的世界观、价值观和人生观,志存高远、脚踏实地,不畏艰难险阻,勇担时代使命;

3.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,遵纪守法,诚实守信,表现优秀。在校期间曾获校级或校级以上“三好学生”“优秀学生干部”“优秀共产党员”“优秀党务工作者”“优秀共青团员”“优秀团干部”等荣誉称号(符合其一即可),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,无不良记录;

4.学习勤奋,学业优秀,本科生在校期间本专业成绩排名前15%(含15%),,研究生在校期间综合测评平均排名前15%(含15%),未出现不合格课程情况,毕业论文(毕业设计)具有较高的水平,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;

专业成绩为前三年本专业培养方案中通识基础课程、大学科基础课程、学院平台课程(数据科学)、专业必修课程、专业方向课程以及通识核心课程中的必修课。

5.积极参加体育锻炼、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,身心健康,积极向上,崇尚美德,乐于奉献;

6.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,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、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,可优先推荐评选;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,曾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或表扬的毕业生,可优先推荐评选。

四、评选程序

1.学生进入学工系统→荣誉称号进行申请;

网址:ehallapp.swufe.edu.cn

2.10月27日-10月30日,学生完成校级优秀毕业生系统申请;10月31日-11月1日,学生完成省级优秀毕业生系统申请;

3.11月2日-11月14日,学院组织评审,评选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。

4.11月15日-16日,学院在学工系统中下载《四川省普通高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》和《西南财经大学2024届优秀毕业生申请表》,双面打印,一式一份,不得改动表格格式,字体仿宋_GB2312,字号四号。由学院学生工作负责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。表单汇总后报学工部212室;

5.11月17日-11月28日,学校对学院报送的学生材料进行汇总、复核,提交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讨论审定,审定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上报。

注:遵循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由学生自主申报,班级、学院推荐,在规定比例内推荐评选出优秀毕业生人选;

对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结束后至毕业生离校前出现的不能按期毕业、或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理、处分的毕业生,学校将撤销其优秀毕业生称号,已发放的奖学金和荣誉证书予以追回,并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。

五、其他事项

本通知未尽事宜,请与学生发展与支持办公室联系。联系人:秦老师028-82686692


  特拉华数据科学学院2024届校级优秀毕业生和省级优秀毕业生评选细则.pdf



特拉华数据科学学院

2023年11月8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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